• 做网站18609840880

转载有偿制:网媒转载作品须获授权并支付报酬

发布时间:2018-10-09

    小伙伴们注意了!从今以后在网上转载他人作品都必须获得授权并支付报酬!这是大连网站建设小编得到的新消息,今天中国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文规定,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通知的内容吧!

  《通知》全文共9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中涉及网络版权转载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界定时事新闻、厘清法定许可不适用于涉及互联网媒体的转载以及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等问题。二是引导报刊单位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改进内部版权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报刊单位明确有关作品权属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是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积极开展版权合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转载环境。四是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版权监管力度。

  《通知》指出,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转载他人作品时,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凡转载包含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实这条规定也可以理解,时下互联网科技那么繁盛,网络媒体以其时效性、多媒体、交互式、容量大等优势对传统媒体造成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但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是以长期依赖并无偿使用传统媒体付出大量创造性劳动的内容资源为基础的。很多未经创作者许可就转载甚至剽窃他人文章的行为时有发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传统媒体对此反响强烈。也因此国家版权局才出了这条规定,这样可以积极推动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

我们的优势

更多+

多年互联网服务经验
大连网站制作团队
中小型企业互联网供应商
服务行业领域超过70个
品牌传播与互联网技术并重

公司介绍

更多+

  网站建设、品牌推广品牌公司:大连新图闻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企业网络服务品牌,也是企业邮箱品牌“盈世”的大连地区代理商。公司成立于2007年, 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公司服务项目包括网站建设、网络营销推广、 宣传册设计、商业摄影、企业邮箱等,帮助客户高速应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联系我们

更多+
  •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186-0984-0880

  • 市场部 : 8001@newtwowin.com 业务联系,业务需求请发到此邮箱.

  • QQ咨询

    QQ咨询: 94091176

  • 邮箱

    客服部:xxz@newtwowin.com

  • 地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罗斯福B座3109

我们的技术

更多+

  在我们的对手消耗大量的时间停留在碎片化的互联网设计或者程序实现的时候,我们已经开始把数 字化品牌建设和网络传播进行了整合。只有通过整体的互联网品牌分析,帮助客户进行互联网品牌 建设,并传播企业品牌,并围绕品牌树立品牌价值,提升企业与用户的互相交流,与用户品牌交互,让 用户能找对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传播品牌,激起消费者品牌意识,在这过程中创造价值,这是我们成 功的秘诀,也是我们帮助用户成功的诀窍,更是成就好的品牌的一条直达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 辽ICP备09023418号-18
版权所有:大连新图闻科技有限公司